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经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统分及成绩汇总工作,共有371人最终拟入围。各专业入围情况如下:

拟入围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考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swyt.nbt.edu.cn/st/index.jsp)查看自己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入围结果。
公示时间为4月23日起至5月11日17:00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4-88229097。拟入围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温馨提示:
1.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
2.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三位一体”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3.我校不提供综合素质测试个人排名的查询服务,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