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2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精神,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学校概况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宁波市和浙江大学的“名城名校”合作办学模式,是学校的底色和特色,“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在这里融合共生、相得益彰,形成“明德弘毅、开物启新”的校训精神,支撑引领学校建设发展。2013至2019年,学校连续7年位居国内同类院校排行榜第1名;近3年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50余位。
新征程上,学校将继续贯彻“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坚持“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卓越专业人才”重要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加紧加快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文史、理工、经管、艺术四个招生类别招收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考专业要求。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如下表: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参考(元/学年) |
备注 |
文史 |
001 |
英语 |
30 |
552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文史 |
002 |
新闻学 |
36 |
4800 |
无 |
理工 |
003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62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4 |
电子信息工程 |
31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5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2 |
48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6 |
土木工程 |
58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38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8 |
生物工程 |
57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理工 |
009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57 |
55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经管 |
010 |
国际商务 |
52 |
4800 |
无 |
经管 |
011 |
电子商务 |
25 |
4800 |
无 |
经管 |
012 |
物流管理 |
30 |
4800 |
无 |
艺术 |
013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9000 |
对应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 |
注:1.招生计划及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学费标准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3.英语专业招生英语要求为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其他专业对英语不作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考试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我校仅面向文史、理工、经管、艺术四个类别招生)。考生可根据本人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4版)》确定适合自己的招考类别。
考试全面实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请于2024年3月16日9时至20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并于3月25日9时至26日17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查询和缴费。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
五、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阶段就读的高校于2024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及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它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1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按《浙江省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执行。
(三)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高校寄送至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邮编:315100,电话:0574-88229100,招生官网:http://zsw.nbt.edu.cn/。
(四)本简章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