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经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统分及成绩汇总工作,共有283人最终拟入围。各专业入围情况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拟入围人数 |
入围最高分 |
入围最低分 |
入围平均分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42 |
95 |
78 |
87.819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0 |
17 |
92 |
79.8 |
87.34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29 |
94 |
78 |
87.738 |
土木工程 |
8 |
47 |
95 |
78.6 |
86.494 |
工业设计 |
8 |
43 |
95 |
68.2 |
87.265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12 |
64 |
94 |
76.8 |
87.025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2 |
41 |
94 |
80.6 |
87.810 |
总计 |
70 |
283 |
/ |
拟入围考生名单详见页面下方附件。考生可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swyt.nbt.edu.cn/apply/main.jsp)查询自己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8日16:00止,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7:00),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委监督电话:0574-88229097。拟入围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温馨提示:
1.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填报相应的志愿才有机会录取: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填报录取院校志愿时,高考总分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并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专业志愿须填本人所入围的专业。三年来首次恢复线下测试,今年入围人数较往年有所减少,考生可大胆填报。
2.不要过分在乎入围的分数,它仅仅代表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占20%),最终能否录取取决于最终填报我校三位一体志愿的人数,以及学考、高考、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部分成绩折算出的综合成绩的高低:“三位一体”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方法同书面评审的学考成绩折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