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科类计划5倍的原则,确定2016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总分为100分)和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进入报名系统内查询),拟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体入围情况
科类 |
入围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入围平均分 |
理科 |
167 |
53.33 |
72.84 |
文科 |
70 |
67.66 |
76.45 |
温馨提示:
1.考生可进入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中查询各自的具体分数及排名。
2.综合成绩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形成。入围考生仅代表考生具备填报对应入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志愿资格,无法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排名预测考试的最终综合成绩排序,也无法知道考生最终的志愿填报情况。
3.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为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文理不得跨科类填报,否则无效。
4.进档考生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科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