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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办学】我校法律系与台湾地区高校达成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4-06-07作者:浏览量:

近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与台湾地区东吴大学、中原大学两所高校相关院系正式达成双方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我校法律系将与上述两所高校的相关院系进行科研、教育、学术、文化方面的交流合作,提升两校教育及科研水平。与此同时,法律系3名在校学生将以交换生的身份于9月赴台湾地区中原大学进行一学期的学习。
自去年底始,为实现开放办学,拓展国(境)外合作办学与交流渠道,法律系在前期调研学科专业背景的基础上,选择了台湾地区中原大学、东吴大学等几所高校洽谈合作交流意向,经过与对方高校交流课程计划、洽谈学生出国交流、学分互认、探讨双方师生互访等有关事宜。近日双方正式确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中原大学、东吴大学达成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此次与台湾地区中原大学、东吴大学的学术合作与交流旨在科研、教育、学术、文化方面进行全面交流合作,提升两校教育及科研水平。主要内容包括:一、双方学者间的互访与科研合作,进行学术讲座、讲学和访问,共同从事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的开发和研究;二、双方进行有关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数据、信息和出版物的交换;三、双方进行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访;四、双方利用各自学校的优势,合作进行科学研究,相互协助发展与对方产业界和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
随着合作意向书的正式签署,台湾地区中原大学与东吴大学正式成为法律系在境外的首批合作高校,此举将促进法律系对外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也标志着我校开放办学又取得一项扎实业绩。下一步,法律系将与欧美等高校拓展合作交流。
中原大学创立于1955年,位于台湾地区桃园县中坜市普仁里,是一所强调“全人教育”之综合性大学。中原大学以“笃信力行”为校训,现拥有理、工、电机资讯、法、商、设计、人文与教育等7学院、27学系、25研究所之综合大学。2007年为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繁星计划”25所大学之一。
东吴大学1900年始建于苏州,是中国第一所西制大学,1951年在台湾地区复校,也是台湾地区第一所私立大学,设有法律、经济、会计、政治、外文等学系;发展迄今已有22个学系(涵盖各指标科系,为完整之综合大学)、21个硕士班及6个博士班,学生总数约13000人。该校外双溪校区有文、理、外语三学院计十五学系,山明水秀、视野清朗,又临近故宫博物院,堪称为凝思勤学之佳境;而城中校区则有法商两学院之七学系及推广部,因在台湾地区政治商业之重心,借此地利,便于延聘学有专精之学者,得使教学能收理论与实务兼顾之效;因此,东吴地灵人杰,内涵精致,洵为深具特色而完整之综合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