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2.项目特色和优势
国际经济与贸易(批准书编号:MOE33US2A20040125O)和金融学(批准书编号:MOE33US2A20040124O)两个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4年开始招生,202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外方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数量达到教育部相关要求,全方位借鉴国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引进美方原版教学大纲、授课方法和原版教材,其中占全部课程四分之一的专业核心课程由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资深教师来校全英文授课,旨在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良好英语水平、多元国际视野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
近年来,97%以上的项目毕业生获得美方学位,40%以上的项目毕业生考取了国内外知名研究生院继续深造,上百名学生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美国波士顿大学、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录取。
3.引进国外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现代金融学、会计学、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学、投资学、商务沟通英语、财务规划、商业政策及策略、职业与就业策略、研究/写作/项目管理、中高级商务英语写作、中高级商务英语口语等多门课程。
4.培养模式和文凭证书
本项目将按照我校与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中美合作办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籍管理,学生第一阶段(前三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二阶段(第四学年)原则上必须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完成。进入第二阶段需学生英语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托福61分、雅思5.5分、PTE学术英语49分或多邻国95分,且第一阶段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5及以上。
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毕业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我校学士学位;符合美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美方学士学位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赴美的学生,获批准后可在我校完成第二阶段学习,学费按第一阶段标准缴纳,达到要求者可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入学条件和须知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在100分及以上者;该项目只招收有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出该专业(项目)。
6.学费说明
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按我校学费标准交纳学费(28,800元/年)。学生赴美学习期间,按美方学费标准向美方交纳学费(参考2023-2024学年学费标准:34,416美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