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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5-24作者:浏览量: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学校部委码:13022,浙江省招生代码:0019
二.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四.邮编:315100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条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与生活;建筑学、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5.录取具体方式
(1)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提供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对于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其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3)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有中美合作专业志愿的考生。
(4)所有专业均不加试。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A.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B.中美合作办学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艺术设计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其它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C.凡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收费标准: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8000元/学年,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20000元/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包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工程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法学、新闻学、广告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17000元/学年。
九.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十.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1. 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2. 招生传真:0574-88229100
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100)
4. 邮箱地址:zsb@nit.net.cn
5. 学院网址:http://www.nit.net.cn
6. 招生网:http://zsw.nit.net.cn